中国规定拼音中文名须姓在前名在后

2012-09-24 06:40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如何拼写汉语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写汉语的数词、量词、连接词、形容词等,都有了“法定”规范。

  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

  原有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国家语委组织研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200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家标准委要求开始组织专家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内容包括分词连写规则、人名地名拼写规则、大写规则、标调规则、移行规则、标点符号使用规则、变通规则。

  按此规则,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

  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的词要连写,如:quánguó(全国)、Pòtiānhuāng(破天荒)。但是,四音节及四音节以上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词,则必须分写,如:wúfèng gāngguǎn(无缝钢管)、huánjìng bǎohù guīzé(环境保护规则)。

  部分场合专有名词所有字母均可大写

  新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明确规定,书写人名时,姓名必须姓在前、名在后,复姓连写,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双姓两个字的首字母都大写,如:Lǐ Huá(李华)、Dōngfāng Shuò(东方朔)、Zhāng-Wáng Shūfāng(张王淑芳)。

  但人名与职务合写时,职务不得大写,如:Wáng bùzhǎng(王部长)、Lǐ xiānshēng(李先生)。

  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要分写,且首字母要大写,如:Běijīng Shì(北京市)。已专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区分专名和通名的地名都应当连写,如:Hēilóngjiāng(黑龙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规则增加了在某些场合专有名词的所有字母均可大写且不标声调的规定,如:WANGFUJINGDAJIE(王府井大街)。

  (据《新民晚报》)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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