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批7个参考性案例。这标志着我省在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我国法律制度是成文法,有别于国外判例法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一整套系统的法律规范体系,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官审理案件时要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执行,即“有法必依”。但是由于生活经历、教育背景等差别,不同法官对同一法律条款往往会有不同理解,导致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与权威。参考性案例通过已决案例,为类似案件裁判提供具体、明确的参照,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截至目前,最高法院已经发布两批8个指导性案例,供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
当天,省高院发布7个参考性案例,均来自于我省各级法院的审判实践。“做好案例工作对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具有标本兼治的积极作用,案例在规范、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正确裁判的同时,也以浅显直观的方式释法明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参考性案例能收到‘裁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省高院研究室负责人说。(记者谢建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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