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共造成23人死亡、29人受伤,其中“8·31”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14人受伤。9月13日,省政府副秘书长詹洪方代表省政府就此约谈三门峡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当日,约谈会通报了“8·31”特大交通事故情况:8月31日8时50分,灵宝市一辆大客车(核载29人,实载26人)由西向东行至连霍高速公路784公里加574米处,车辆下坡超速,致使车辆失控翻入深沟,造成客车乘车人11人死亡、14人受伤。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根据“8·31”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看,存在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8·31”事故肇事客车驾驶人郭世平未取得驾驶营运客车的从业资格证,肇事客车制动系统经鉴定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肇事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多次出现超速状态。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违规从事客运经营,政企不分。肇事客车所属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领导成员均为灵宝市交通局职工。其次,连霍高速三门峡段交通安全隐患未得到根本消除,路面管控不到位,超速行驶、违法变道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高速交警警力不足,严重制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詹洪方在约谈会上代表省政府向三门峡市提出,三门峡市政府要深刻反思,查找交通安全薄弱环节,真正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记者李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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