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工信厅获悉,为应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严峻形势,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困难企业帮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经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切实落实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优惠政策,对困难企业要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在困难行业和困难领域,集中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坚决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对困难企业给予倾斜,并加快支出进度,缩短兑现期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企业解困中的引导作用。同时,对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
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资金暂时困难且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产业带动性强、吸收就业岗位多、产品有市场、对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有重大影响的困难企业,采取借给企业应急周转等方式帮扶。(首席记者 李凌)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