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冒领三年退休金 幕后“推手”获刑

2012-09-12 06:31 来源:东方今报

  昨天,记者从卫辉市有关部门获悉,东方今报曾经报道的卫辉市下岗女工宋秀花被冒名顶替、档案丢失、退休金被冒领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幕后“推手”王玉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卫辉市人社局经办人员也因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构成玩忽职守罪被追责。

  人事档案曾离奇失踪

  宋秀花,55岁。1996年,因企业经营不善倒闭,宋秀花下岗。

  2008年3月份,生活贫困的宋秀花申请了低保。2011年5月份,卫辉市民政局审查发现,“宋秀花”不符合低保资格:既领退休金,又吃低保。

  宋秀花困惑了,2006年单位破产厂房被卖掉,每个工人发2000元补偿金,自己去领钱时,却被告知档案在搬家时丢失了。奔波1年多,找不到档案,没法办理退休,最后也就放弃了。“肯定有人冒充我的名义,领走了原本属于我的退休金。”

  经过一番努力,宋秀花在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于看到了自己久违的档案,虽然上面的照片不见了,但是清晰地记录着“宋秀花”是2007年办理的退休手续,至今已经领取三万多元的退休金了。

  更让宋秀花生气的是,她不但讨不到说法,还曾遭人威胁。2011年11月16日,东方今报曾以《下岗女工退休金被冒领3年 称曾遭多人上门威胁》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幕后“推手”被判1年10个月

  昨天,记者从卫辉市有关部门获悉,宋秀花的遭遇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卫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立即着手调查此事。目前,“宋秀花事件”已经水落石出。

  经卫辉市有关部门调查:2007年10月份,王玉新为给其妹王爱新(另案处理)办理假退休手续,冒用宋秀花的身份,伪造宋秀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了退休手续。从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骗取养老金、取暖费共计33134.72元。

  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玉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虚构事实骗取社保部门的养老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玉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12年7月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办退休证 经办人被判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年9月23日,宋秀花曾将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2011年11月10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卫辉市劳动局2007年11月23日办理的退休人为宋秀花、退休人照片为王爱新的退休证;限被告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原告宋秀花办理自2007年11月23日退休的退休证。

  2007年6月,卫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注册登记科陈立敏、卫辉市劳动局社会保险科徐巍在为王爱新办理退休手续中,因疏忽大意,造成宋秀花的养老保险金被人冒领。

  2012年6月27日,卫辉市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起诉陈立敏、徐巍。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陈立敏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徐巍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东方今报记者 何中有 见习记者 冯晓玉 实习生 李翰)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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