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农民韦某家的“祖传秘方”获得了国家专利,然而,韦某在家按方自行制售药品时,却被执法部门以生产、销售假药之名查处。8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获悉,韦某生产销售药品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近日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韦某被新密市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70岁的韦某家住新密市白寨镇。韦某家有一祖传秘方“回生丹”,专治妇女产后不适症状。药方由30多种中草药配制而成,后经韦某申请,获得了国家专利证书。韦某开始在家自行生产和销售药品“回生丹”。
2011年接到群众举报,新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韦某在家中生产、销售药品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韦某也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违反了国家药品监管制度。
韦某家的“祖传秘方”已获国家专利,为什么制出的秘方药是“假药”?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剑锋告诉记者,假药分自然属性上的假药和法律属性上的假药。所谓自然属性上的假药,是指不具备药品应有用途的假药。虽有药品正常用途,却未取得药品生产相关资质,违反了特定的程序性规定,就属于法律属性上的假药。本案中,韦某家的秘方药就属于法律属性上的假药。
“国家专利不等于生产许可,祖传秘方也不能无证非法生产。”杨剑锋提醒说,现在社会上那些没有证照的“民间医生”,一定要尽快完善手续,依法正当行医。(记者 谢建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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