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郑州海关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口岸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和省辖市检验检疫机构设立工作,统筹推进海关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口岸、“无水港”和大通关建设,推动协调联动发展,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口岸发展格局。《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争取国务院新批准设立4个以上综合保税区,使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达到6个以上。
据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有郑州出口加工区和新郑综合保税区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城市有洛阳、南阳、新乡等市,目前这些地市正强力推进外向型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工作,争取尽早获批。“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布局,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豫西、豫南、豫北、豫东四个区域布局设立综合保税区,发挥辐射带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作用。(记者 赵振杰)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