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周口讯 8月28日,太康县工商局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就餐需要掏1元餐具费的问题,约谈了辖区70家中高档餐饮行业负责人,责成餐饮经营者免收1元餐具费,否则将以侵害消费者公平权益对餐饮单位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餐饮行业所用的餐具由餐具租赁公司提供,一般由餐具公司和餐饮单位达成协议,餐具公司负责配送成套餐具、上门回收已用餐具并清洗,每套餐具由餐饮单位代收取客户1元钱,之后由两家分成。这样,餐饮单位既省去了洗碗工的工资,又挣到了餐具公司的“回扣”,所以许多餐饮单位选择用餐具公司提供的成套餐具。
“餐饮单位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毒餐具是其法定义务,零星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餐饮单位必须限期更正这种违规行为,免收客户餐具费。”该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说,餐饮单位向消费者收取1元餐具费属违规行为,若餐饮单位在限期内不改正,工商执法人员将强制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约谈会上,工商人员首先向餐饮单位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告知“霸王餐具”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侵害及社会影响,督促其认真开展自查,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同时,工商部门与约谈的70家宾馆、酒店和餐馆的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引导其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影响和带动周边餐饮单位规范经营。
(记者 田林 通讯员 王青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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