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8月29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查处了一起事故谎报,相关责任人已被先行问责。
2012年6月18日,我省周口市淮阳县鲁台镇东屯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死亡7人、伤14人。8月初,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淮阳县政府在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中谎报伤亡人数。
接到群众举报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彻查真相,严厉追究,决不姑息。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8月12日成立了省政府“6·18”爆炸事故调查组,省、市调查组通过突审有关当事人、走访当地居民和调取住院病例、死亡记录、赔偿协议及领款签字证明等办法,经反复核对,确认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共死亡28人,受伤20人。受伤的20人中,已出院9人,仍在医院治疗的11人已经没有生命危险。
根据事故核查情况,周口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了先行问责机制,对淮阳县县长胡景旭、常务副县长雷廷军、分管副县长张海洋予以停职,对淮阳县安监局局长范民华、鲁台镇党委书记张志刚、镇长穆敏予以免职。
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严重的事故谎报,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追究。(河南日报记者 龚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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