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拿到“红本本”,这在郑州还是第一次
今年6月份,我们报道了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洛阳调研时,汝阳县西泰山新型农村社区的村民向卢展工展示房产证的新闻。
如今,这样的房本郑州的农民也拿到了。昨天,新密市为首批394户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统一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这在郑州市全市范围内尚属首次,被当做试点进行学习。据介绍,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证还是有区别的。当地获证农民根据政策可以拿房屋抵押贷款,但如果想出售,只能卖给该农村集体内部成员,而不能卖给“村外人”。
为何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能够拿到房产证?这样的探索对中原经济区意义何在?……
郑州试点
394户新型农村社区居民
领到房产证
昨天,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为394户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统一发放了“红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这在郑州还是第一次。
此次发证地点放在了居民的家门口——牛店镇张湾东宏社区。这里,原本是牛店镇的张湾村。
张三营一家6口就住在这个村子。10年前,因为处于煤矿沉陷区,他的房子不能再住,以每平方米300多元的价格,拿到几万元补偿款。两年前,张湾东宏社区建成入住,他以综合计算每平方米85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住房、一间车库和一间储藏室。昨天,他终于拿到了3本产权证:167.22平方米的住房、25.4平方米的车库和22平方米的储藏室。
张文明也是小区的居民,他根据自己需要,只买了住房和车库,没有买储藏室。他说:“以前的五间老房子折了2万多元钱,新房子算下来花了14万元。”
据张三营介绍,小区有物业负责打扫卫生,建有幼儿园,通了燃气,有卖东西的,还有理发店,各方面还算可以。
有啥好处
房屋可以抵押
还可“内部交易”
接受采访的居民,不少都说“有证肯定是好事”。
但至于怎么好,很少有人能说上来。
根据《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拿到房产证的农民,允许将房屋抵押登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但是,该暂行办法同时规定,“转让农村村民住房,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予登记。
换句话说,与城镇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相比,新密市牛店镇张湾东宏社区居民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目前尚只能进行抵押登记,交易方面则受到限制,不能将房屋卖给原张湾村以外的人。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万鹏透露,“关于农村房屋流转问题,我们的政策建议已经上报给市政府。”
之前,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会议上,也明确提出,房管部门要在农民房屋抵押贷款和交易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研室主任白天说,能够实现在村集体内部的交易,已经是很重要的一步了,实现更大范围的流转交易,那是将来需要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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