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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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郑州市药监局共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530份,其中,医疗机构仍是上报主体,上报7471份,占71%,而药品生产企业上报仅仅87份,占0.8%。这是郑州市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近期公布的结果。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监测,本该是“主角”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何成了“配角”?
数字
郑州市去年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0530例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了解到,2011年,郑州市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10530份;其中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量167份,一般不良反应10363份。
在这些不良反应中,男性要稍微多于女性。数字显示,男性5489例,占52.13%,女性5041例,占47.87%。
而不良反应报告比较集中的药品品种则为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孢曲松。
问题
不良反应报告中企业上报比例仅占0.8%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不良反应信息上报主体有3个:药品生产企业、各级医疗机构以及药品经营企业。
但令人遗憾的是,原本是不良反应上报主角的企业却成了“配角”。
统计数字显示,郑州市这10530份报告中,来自医疗机构的有7471份,占71.0%,来自经营企业的有2972份,占28.2%,而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仅有87份,占0.8%。
无独有偶,根据国家药监局今年5月31日发布的《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来自医疗机构的占83.1%,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占13.7%,来自个人的报告占3.2%。报告认为“医疗机构作为不良反应报告主体的格局依然不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报告比例“仍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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