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从8月17日起,我省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监部门将联合严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液化石油气储备厂(站)和供应站(点)、城市燃气储备站及大型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及乡镇小化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充装点和经销点。
据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消防、安监部门将严查单位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严查易燃易爆单位是否经过安全生产许可,严查安全疏散、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等。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我省出台了“六个一律”整治措施,明确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拒不改正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刘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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