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严控楼市随意涨价 出售价必须低于预售价

2012-08-18 07:18 来源:东方今报

  在郑州买房子,再遇上售楼人员说“过两天就涨价”不用担心了,因为开发商随便涨价的话,企业负责人将被政府约谈处罚。

  8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集部分在售项目及下半年计划销售项目的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变动备案制度,不得随意涨价。

  【新规】7月房价上涨 楼市调控从严从紧

  在楼市传统的7月份销售淡季,郑州商品住宅销售10040套(间),成功破万,均价为685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3元/平方米。郑州众开发商还未来得及喝“庆功酒”,公司的营销总监就被房管局“约谈”了。

  在8月16日召开的座谈会上,郑州市房管局传达了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座谈会精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要坚持做到政策不放松、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郑州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一是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遏制,首次购房者等刚性需求成为主体;二是商品房价格涨幅明显回落,部分月份出现下跌。

  但是,今年5月以来,郑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主要表现在单月商品住房成交量明显回升,受此影响,一些企业上调了楼盘销售价格,给郑州市商品房价格带来了很大压力。

  记者走访郑州市区多家楼盘发现,大部分项目都在顺应形势、进行优惠让利,但个别楼盘也出现了均价上涨的情况,比如郑州市东风东路一楼盘从今年4月份到现在每平方米涨了600元。

  座谈会要求,各开发企业要冷静判断市场形势,理性确定商品房价格,继续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变动备案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主管部门要约谈企业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措施】 实时监控 违规开发商要被约谈处罚

  楼盘涨价没涨价,除了购房人向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举报外,郑州市房管局也在实时跟踪监控。

  按照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应当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商品住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应当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

  明码标价要实行一套一标即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明码标价,并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同时,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证时,要申报预售价格,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不予办理预售证。预售证办理后,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进行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申报的预售价格,在后期的销售中只能低不能高。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后,必须通过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即时备案,并及时修改现场楼盘表中的相关信息,让购房人准确了解楼盘的销售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房子。

  据记者了解,今年,多家企业在申报预售价格时预期过高被打回重报。郑州市中州大道附近一家楼盘申请预售证时,因价格过高,申报材料曾5次被驳回重报。

责编: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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