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多名司机跑完高速一个月后才被告知“超载”

2012-08-17 06:2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平顶山多名司机面对数千元罚单表示不解,称已按载重交过费

  阅读提示

  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未受阻拦,一个月后却收到数千元的超载罚单,依据是收费站提供的数据。近段时间来,平顶山市多名货车司机向本报反映此事,称“无法理解”。开出罚单的平顶山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队受访时表示,鉴于目前多数司机不接受这一新的处罚方式,经汇报请示,决定暂缓执行。

  投诉

  跑完高速一个月,收到没盖章的超载罚单

  以往,超载车辆需经过复磅、告知等程序才会被处罚

  7月底,20多名货车司机找到本报记者,反映被离奇罚款的经历。引起他们不满的是一张“违法行为通知书”,记者看到,通知书上详细记载了每辆车上下高速的时间、载货重量、超载率以及处罚金额。

  比如,编号0000284的通知书显示,一辆豫D车牌的货车“擅自超限行驶,于2012年6月5日10时从鲁山站上站,在下汤站下站,车货总重为26.8吨,超载率为57.64%,该车自2012年6月1日到6月10日擅自超限行驶公路一共8次”,处罚决定是罚款3000元。

  0000283号通知书显示,另一辆货车今年6月1日21时从郏县上站,十八里河下站,车货总重64.1吨,超载率30.81%,罚款2000元。

  这些通知书显示,处罚对象是各个运输公司,罚金均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开具时间是7月3日,但上面并未加盖公章,只标注了执法机构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

  “我们当时跑高速,已经按载重量交了过路费,现在回过头又罚款,接受不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说,按照正常程序,在道路上超载行驶被执法人员发现后,需要进行复磅、告知等一系列程序,然后才处罚。“如果是拿收费站提供的数据,几乎每辆车都得遭罚,这完全是以罚代管。”

  说法

  依据收费站数据处罚,系新的处罚方式

  今年6月才开始,200多辆货车已接受处罚的有七八辆

  8月8日,记者在平顶山市湛南路与沁园中路交叉口,找到了开罚单的单位。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这里是平顶山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队,专门负责高速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他们发出的,收到的司机应该来接受处罚,否则,执法人员上路时若发现这些车辆,将予重罚。

  该支队法规科科长赵少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工作是按照上级要求安排的,数据是由省交通厅高管局定期传送的,该支队依此数据主要对超载30%以上的货车进行处罚,“目的是制止超限车辆上高速,平顶山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超载货车上路严重,被省里通报过”。

  为何选择“事后”处罚?赵少臣说,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2年时间内,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都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诉。

  而对于高速收费站提供的数据能否作为处罚依据,赵少臣说,收费站的计重设备是经过交通厅和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不存在问题。

  至于“违法行为通知书”上没有盖章,赵少臣说,每份通知书有3联,队里把一部分盖章的留下了,没盖章的发给了司机,但所占比例很小,“这是工作中的严重失误,我们会纠正”。

  采访中,赵少臣表示,这项处罚工作是从今年6月才开始的,“是新的处理办法”,涉及200多辆货车,已经来接受处罚的只有七八辆。赵少臣称,队里已经接到被罚司机的反映,“在此之前,我们主要采用的是在高速口劝返的方法,效果不太明显”。

  进展

  高管局已要求平顶山暂缓执行“新方式”

  对超载车辆继续采取劝返等做法

  本报记者的采访引起了平顶山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队的高度重视,支队领导专门派赵少臣到省交通厅高管局汇报。经过综合其他市地的实际情况,最终高管局要求平顶山方面暂缓执行罚款、扣车的做法,对超载车辆,继续采取劝返等做法。高管局初步打算,在省内一些重要高速入口加装计重设备,从源头上制止超限车辆上路。(记者 尚杰 实习生 韩亚慧)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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