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获悉,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出台。
《管理办法》指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在河南省境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是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管理办法》对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或修订)、审批、备案、发布、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省卫生厅成立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并组织审评委员会专家对标准立项建议进行评审,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标准起草组由食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经过初步审查的标准,将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异议时,可以向省卫生厅提出意见,及时受理;地方标准实施后,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据悉,我省目前已公开征集到80多种具有河南特色的食品标准申请。年底前,胡辣汤、调味料等若干地方食品有望制定出标准,为河南特色食品再加一把“安全锁”。(记者 屈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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