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审计厅厅长史宁安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报告包括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大财经政策执行审计情况、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省属高校审计情况、省属企业审计情况、审计意见等内容。
报告显示,我省通过审计工作,不断加大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省审计厅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166件。目前相关部门已查处完结115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各类处分230人,其中检察机关批捕6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人,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52人,行政警告34人,行政记过、记大过12人。
据介绍,案件的违法主体和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暗箱操作,进行围标串标等,此类案件共33件,涉及资金21.59亿元。二是企业或个人通过伪造资料或隐瞒信息等,骗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资金或补贴资金等,此类案件共60件,涉及资金4.6亿元。三是个别具有财政资金减免权、行政事项审批权或贷款发放权的单位或个人,越权审批,造成资金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此类案件共19件,涉及资金17.1亿元。四是由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财务内控制度缺失等原因,形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假发票报销等问题,此类案件共54件,涉及资金2.58亿元。(记者 刘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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