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郑州市今年继续扩大无燃煤区范围,计划于11月底前在辖区内7个区建设无燃煤区11.26平方公里。
今年的无燃煤区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内,金水区:经三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中州大道以西—晨旭路以北。管城区:航海东路—城东南路—紫荆山南路—长江路—中州大道—七里河—芦邢庄小路—航海东路围成的区域。中原区:桐柏路以东—伊河路以南—工人路以西—汝河路以北。二七区:碧云路以东—红云路以南—连云路以西—长江东路以北。惠济区:清华园路以东—大河路以南—东风渠以西—开元路以北。高新区:雪松路以东—莲花街以南—瑞达路以西—翠竹街以北。
2002年郑州市开始建设无燃煤区,截至去年底,已经建成42平方公里。无燃煤区建设标准为在划定的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窑)炉(含燃煤茶炉)全部取缔;生产、生活采暖所需的热源能源一律参加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
根据《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无燃煤区域内建设、使用燃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茶(浴)炉的,责令限期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逾期不改正的,对锅炉使用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茶(浴)炉使用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徐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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