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二手房交易评估系统正式运行
核定价更接近实际价格,申报价过低将通不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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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起,郑州市二手房交易价格核定从房管部门转由地税部门进行,二手房交易双方申报成交价格,必须通过地税部门的新系统审核,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则按照核定计税价收税,核定价格将更接近实际价格。
这个新系统叫做“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该系统7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获悉,该系统试运行3个月,已核定二手房交易4755例。
今年下半年,将把存量房评估的战线延长到工业用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类型。那么,这种新的二手房交易政策会对购房市民带来哪些影响?核定房价系统是如何计算的?昨天,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个例
申报价低于核定价将通不过
今年5月,张先生在二七区购买一套总价70万元的二手房,共100平方米。在缴纳税费时,他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却没有经过地税局的审核批准。
经过多次申报,最终,他选择按照税务部门的存量房交易系统提供的6500元/平方米的核定价缴纳税费。存量房交易,通俗来讲,就是二手房交易。这些税费,具体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以张先生的个案为例,按照每平方米6500元的房价计算,张先生需要缴纳的税费为交易营业税5.5%(该房房产证未满五年)及契税2%等其他小税种,税率合计8%左右,张先生需要缴税5.2万元左右。但如果他申请的每平方米4000元可以通过,总房价为40万元,张先生只需要缴税3.2万元左右,前后相差2万元左右。
“房子的申报价格与本地区上月实际成交价格相差过多,所以导致申报价格没通过。”张先生说,由于自己对税务机关的新系统不了解,才导致交易时出了这些问题。
据郑州市房地产从业人士测算,按照评估后的最低计税标准缴税,预计部分购房者可能需要比原来多缴税20%左右。
新规
二手房的评估价格更接近实际价格
一直以来,二手房的定价都没有统一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区划片制定指导价,并在指导价的基础上确定最终价格,市民往往需要找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今年4月份,存量房交易系统试运行后,建立对郑州二手房的评估系统,彻底打破过去按区划定指导价的模式,通过向契税、房地产、国土、住建等部门提出数据需求,获取个案房地产的基础数据,在进行实地调查勘验、参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二手房所处的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周边配套以及市场交易均价等因素确定计税的基准价格。经过评估师综合分析,确定每个小区标准房的价格。
目前,新的“评估价”将郑州市住宅分为10个房屋类型、3906个分区住宅,设置4997个标准存量房,经过比对,建立了存量房评估系统基础数据库,所有的交易都按照数据库的价格来进行。
据介绍,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房地产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评估系统会根据房价变动规律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和修正参数调整,使评估结果更接近市场。
“系统产生的评估价格更接近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郑州市地税局刘建伟处长介绍说,通过录入2000条交易实例对标准房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测试计税价格比纳税申报价格高出20%~30%。
探访
多层房屋选3楼为“标准房”
那么,这个存量房交易系统是如何计算的?郑州市这么多房屋,该如何保证一房一价?昨天,在郑州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的演示下,记者体验了这种新的系统。
“一般来说,多层房屋的标准房取3楼为标准房,中高层选5楼为标准房。”据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一个小区有多种房屋类型,就每个类型都取一个标准房,其交易价围绕标准房上下浮动。
以郑州市保全街10号家属院房屋为例,该小区多层房屋取标准房3楼,核定价为每平方米6986元,如果购买4楼,房价为3楼标准房价格的97%,5楼房价为标准房价格的95%,照此类推,楼层越高越便宜。
通过这个存量房交易系统,记者看到,从录入小区名字,到选择房屋类型、楼层等程序,系统计算出最终交易价格,前后只需要3分钟即可搞定。
在新系统中,记者输入部分新的小区,发现系统中没有记录。这名负责人说,这是因为数据库还在不断完善,因此部分小区会有数据缺失。“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参考邻近条件类似的小区来定价,同时会逐步将缺失小区的数据补齐。”
“一般来说,通过交易系统计算出的价格,买新房子要更占便宜一些,老房相对就比较吃亏。”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一般来说,同一片地区的核定价格相差不多,而新房实际价格往往会更高一些,老房实际价格会便宜,但都要按照核定价格计算。
影响
二手房“阴阳合同”将终结
今年年初,方女士在南阳路购买一套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6500元,在二手房交易时,中介报上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当时,新系统尚未实施,她的报价“顺利”通过了审核,省下不少钱。
之前,二手房交易常常使用的是“阴阳合同”,成为房地产业内的潜规则。政府根据一个片区或一个区域确定每个区域的最低指导价,往往都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指导价进行房产交易和申报应缴税费,以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但新规实施后,这种“好事”被叫停,地税评估价取代了远低于市场价的政府指导价,成为交易计税依据。
“新系统对‘阴阳合同’的杀伤力很大,低报价被有效遏制。”郑州市地税局介绍说,新政的实施无疑是一大进步,评估征税制度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将压缩楼市投资炒作链条上的获利空间,这将有利于楼市的理性发展。
提醒
不满数据库价格,可申请重评估
据郑州市地税部门介绍,存量房评估系统生成价值后,地税部门的计税依据将分为三种情况。首先,按合同交易价确定。如果交易双方申报的合同交易价大于等于计税评估价值的,以合同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
其次,是按计税评估价值确定,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且无正当理由,并愿意接受税务机关根据规定进行税收核定的,以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最后,是按复核价值确定。对纳税人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又不接受税务机关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且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开展复核,并以复核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市民对系统的价格有异议,都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据郑州市地税局流转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地税局每个月18日、28日会录入数据库。
那么,如果业主急于出售一套房屋,其报出的价格既低于市场价,也低于存量房交易系统数据库鉴定的价格,该如何处理?郑州市地税局表示,这种情况还是可申请评估,如果评估的价格仍然高于出售价格的,税务部门将通过核定的方式来确定其最后用于缴税的价格。
“市民可以在每个月的10日、20日向税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税务部门会重新核定和考虑,并于每个月的18日、28日将重新评估的价格录入数据库。”这名负责人介绍说,这套系统刚上线没多久,会存在一个磨合期,如果情况特殊,可以申请重新评估。(记者 田园 实习生 赵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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