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反映,两次签购房合同,面积缩水十多平方米
商家解释,前后标示面积不一致,但“实际面积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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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签的合同上房屋建筑面积是104.66平方米,再签的合同上则变为90.59平方米……业主认为合同面积“缩水”,开发商则称实际面积没变。一房俩面积,到底哪个真哪个假,一时成了待解之谜。
业主反映
合同面积缩水,开发商不退差价
家住郑州高新区的宋女士反映,2010年10月,她相中该区银屏路25号的万丰慧城二期18号楼的一套房子,当时楼房主体已完工。2011年1月,宋女士的丈夫和开发商河南万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十多万元的首付。合同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是104.66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4607.45元,总价482216元。
当年11月,万丰置业的工作人员找到宋女士,说预售证已经办理,要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上的建筑面积成了90.59平方米,但房屋总价没变,每平方米的价格升至5323.06元。这合同明显不合理,我们都不愿意签,可开发商称若是不签,就没法交房,房产证也不好办。”7月8日上午,宋女士拿出2011年11月签订的第二份合同说:“当时有业主坚决不签新合同,并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后再签合同。开发商不退差价,并称虽然合同面积变小,可房屋真实面积没变,业主不吃亏。我们担心不签合同拿不到房产证,就违心签了新合同。”
宋女士说:“建筑面积变小,有业主听说是开发商可能多盖了几栋楼,导致容积率太高,设计规划通不过,只好采取将建筑总面积变小的方法进行申报,否则就拿不到预售证。”
记者注意到,宋女士家签的老合同封面上没有省工商局、建设厅监制的字样,也没有合同编号。合同中没有“商品房销售依据”的条款,找不到预售许可证号。而在新合同上则清楚地显示出预售许可证号。新合同房屋建筑面积变小十多平方米后,但总价却没变。据了解,在该小区,宋女士家的遭遇并非个案。
商家解释
合同面积不一致,“实际面积没缩水”
7月8日上午,记者以购房名义来到万丰慧城售楼部,见到售楼部的置业顾问王鸿昌。
当记者问为何同一套房,前后面积不一致时,王鸿昌说,这不影响,房屋的实际面积并没有变,一点也不小。在开发商办公室,记者拿着合同问一名女工作人员:“房屋面积原来标明是100多平方米,业主按这个面积交钱,为何合同上改成90多平方米?”女工作人员说,“不错,实际面积是100多平方米,你能看出来”。
记者问,面积为何变成90多平方米时,该工作人员笑着说:“一些手续的问题。”至于具体原因,她不愿多说。
房管局说法
开发商已因此受罚,业主可起诉
7月9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房管局测绘科的工作人员就此查询后告诉记者,对于宋女士家这种户型的房子,他们预测备案的房屋面积是90.59平方米,开发商卖房应该以这个为标准写进购房合同并进行宣传。至于为何会有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她也不清楚。
7月10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房管局预售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批房子的预售证是2011年年末下来的,而开发商在没取得预售证之前是不能卖房的。
对于记者反映的合同面积前后不一致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说,不少业主投诉了这个事,也有去法院起诉的,是个老问题了。开发商这样擅自弄个面积,未经房管局认可,就和购房者签合同是不对的,“我们已经就此事处罚过他们了,业主可以就此事去法院起诉。” (记者 温中豪 实习生 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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