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从今年7月9日起,郑州市将执行由房管、地税和财政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的普通住房标准。
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另外,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这样原来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回归为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按2%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标准1.5%;除普通住房标准以外的其他住宅3.5%。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分别为:普通标准住宅5%;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6%。以一套总价49万元的70平方米住宅为例,按新标准认定为普通住房后,二手房交易免征5.5%的营业税,省下26950元;买新房减半征收契税,能省下4900元。(记者 王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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