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昨天宣布,自2012年7月9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买了面积小、单价高的房,或是在西郊买房却要受郑东新区高房价拖累的市民,可以松口气了,以后房子成了普通住宅,咱这税可能要少不少啊。
新规
郑州市出台普通住房新标准
你或许有这样的经历: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在较好的地段购买了小户型,虽然总价很低,但是过高的单价可能就让房子被划为非普通住宅。本来就是过渡期、穷得叮当响的小白领,还要多掏不少税钱。
或者也还有这样的经验:明明在西郊买的房子,单价较低,却要和在郑东新区寸土寸金地段购买的房子按照一样的标准缴税。要知道郑东新区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价位上远超郑州市区其他位置商品住宅,但依然是普通住宅!
遭遇这些情况的市民,可以不必抱怨啦,因为:按照新的住房标准,你的房子说不定以后成了普通住宅,咱这税可是少了不少啊。
昨天下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地税局和郑州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文,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
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变化
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在容积率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没有变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表示,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新标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二是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
她说,如此一来,原来一些单价高、被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成为普通住房,这也让住房刚性需求者的税负大大减轻。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扩大了普通住房范围,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市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减轻了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
说法
具体标准核算后今日有望公布
江文静解释说,普通住房标准在税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作为确定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二是作为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购买普通住宅的市民,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或者2%的契税,满5年无须缴纳营业税。
而购买非普通住宅的,需要缴纳4%的契税,而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5.5%的营业税。
对于开发商来说,区别更明显,建设符合普通住宅的小区,征收土地增值税时,为1.5%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5%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而建非普通住宅,则是3.5%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6%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因为郑东新区和市内其他区域要分开测算,所以具体数据我们还要重新计算,预计12日可以通过媒体和公告告知市民。”江文静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一些刚需购房者来说,新的普通住宅标准更公平,也能为刚需族省不少钱。(河南商报记者 訾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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