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河南省首例利用遥控骰子“出千”诈骗案件被判决。
今年23岁的史冬辉系新郑市无业青年。2009年的一天,史冬辉到新郑市解放路金芒果大厦五楼玩麻将,赢钱后迷上赌博,但之后他越输越多。他找到牌馆老板刘德强,对方称他遇到有人“出千”,两人就商量一起“出千”弄钱。2009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史冬辉伙同刘德强预谋后,在金芒果大厦赌场开了一房间,安装了一套由摄像头、监视器、遥控器、可视麻将及可视麻将骰子组成的赌博作弊工具。
2010年1月,左某、陶某东、陶某峰、陶某永等人,先后来到赌场。由于作弊使诈,史冬辉和刘德强等人3次赢了15.65万元。2011年11月12日,史冬辉被抓。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史冬辉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史冬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罚金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明明是聚众赌博,为啥按诈骗罪判刑呢?新密市检察院一位张姓检察官解释称,史冬辉的行为既构成聚众赌博罪又构成诈骗罪,同一个犯罪行为,诈骗罪量刑重于聚众赌博罪,所以要按诈骗罪来量刑。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史冬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张胜利 张耀锋 郭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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