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7月4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一系列利好消息传来。
城乡低保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全省保障对象达149.72万人,月人均补助148.5元,比2005年底提高87.5元;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2010年底保障人数369.55万人,比2005年增加216.55万人。农村五保对象自2005年年初的19.55万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47.70万人,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1200元、1000元提高到2000元和1200元。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实施低收入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救助标准和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落实城乡低保标准、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同时,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其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每万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30张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县(市)福利机构为保障建立福利服务网络,让社会福利实现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到了2015年,新建县(市、区)级社会福利机构达到75所、新增床位7500张。新建国办老年服务示范机构50所、新增床位10000张。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70所,新增床位10000张。“十二五”末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30张以上。
各省辖市、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政府主办、以养老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各省辖市至少建成一所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专业性护养机构;有条件的省辖市建成一所可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爱心护理院。
目前我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仅为10%,为了缓解这一现象,今后我省将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到2015年,市级、县市区级、其他福利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80%、60%、30%。(记者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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