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车身颜色改变超30%须申请备案
大河报讯 一辆车身亮丽且个性十足的轿车在市区内行驶时,被交警当场拦下,因随意给车身改色违法,且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过期。昨日,该驾驶员受罚。
昨日上午10时许,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执勤交警吴警官巡查到农业路和中州大道立交桥下时,发现一辆大众牌汽车疑似更改了颜色。
“这辆汽车颜色更改得太明显了,原本白色的车身上贴上了鲜艳的绿色贴膜,连四个轮胎也改成了绿色。”吴警官告诉记者,这辆轿车是一家汽车贴膜公司的。公司为了做宣传,给汽车更改了颜色以吸引眼球。经进一步检查后,吴警官又发现驾驶员驾驶证已过期。
“我们对该车驾驶员处以400元的罚款。”吴警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车身颜色改变超过30%,车主必须到车管部门备案,对行车手续变更,否则将无法通过年检。私改车身颜色是违法行为。如果市民想更改汽车颜色,必须带齐相关证件到车管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记者 宁田甜 实习生 李茜 朱建豪 文 记者 李文波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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