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至今年2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度至2010年度情况实施了供水成本监审。在这份“监审清单”中,一吨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
“清单”显示,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而此次成本监审发现,除了制水成本这一项外,其他三项都掺有“水分”。其中,将净水输送到用户过程中的输配成本,企业多报了0.19亿元;管理、销售和财务等期间费用,企业多报了0.22亿元;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新增成本这一项“水分”更大,企业多报了3.42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企业供水成本中。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吨的供水量,每吨水若多收0.35元,一年将超过4亿元!
剔除0.35元的水分后,按照广州市最新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由1.32元/吨涨至1.98元/吨,调价幅度为50%。
专家表示,企业为提高水质和服务的成本增加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些超标或不合理的招待费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钩,这相当于认可企业的“乱消费”,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多位专家表示,没有切实的成本监审,政府“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的良好初衷,就很容易走样,成为消费者承担的“单边”涨价,最终是企业私利绑架社会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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