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献血相关人)在省内用血,可以在出院时直接报销了,再也不用来回奔跑。25日,省卫生厅下发相关文件,对于异地用血问题做了具体说明和要求。
新政利好: 献血者省内用血可直接报销
省卫生厅要求,9月1日后,我省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届时,报销对象需要向医院提供以下凭证:无偿献血证、献血者有效证件、用血明细、用血者有效证件、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等。
提供了这些手续之后,医院相关部门对以上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让报销对象填写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医院会把这个申请表和报销材料电子版发至用血地血站,得到再次审核无误的答复后,医院根据报销单为无偿献血者办理用血费用报销。之后,医院定期和血站结账。
议论纷纷: 新政或不能激励无偿献血
长期工作在医疗一线并对献血制度有一定研究的王先生认为,这个政策对激励献血的作用或许不是很大,因为,政策的受益人群是少数。
“相对于庞大的无偿献血人群来讲,用血的人毕竟是少数。”王先生认为,要想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献血队伍,最根本的是保障广大无偿献血者的利益,比如,根据一定比例为无偿献血者投保,“你献200毫升血,我为你投保险1年,献400毫升投3年保险,献1000毫升投保10年或者终身投保等等。当广大无偿献血者觉得自己的利益被保障了以后,献血的热情会明显高涨。”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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