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出台,对装修的多个方面提出要求。其中,住宅装修室内环境不合格将不能通过验收。
装修质量
新房装修环境不过关,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很多人装修新房后,总感觉室内气味很大,无法立即入住,但装修装饰公司干完后,只要没有大的问题,业主验收后他们就走了,至于室内空气质量咋样,装修装饰公司根本不管。
以后,这种情况有望转变。河南省住建厅出台的房屋装修装饰《细则》,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装修装饰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竣工验收。
此项工作要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完成。住宅装修装饰工程,也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人员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施工
以前,人们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会发现泥工不仅会贴砖,还能做防水、干木工的活等。
此次《细则》对装修工的要求是,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的专业管理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在规定的职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不得使用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
对于从事装修施工的技术工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等,应当在合法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在规定的职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承包工程
严禁私人承包装修装饰工程
此外,《细则》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承包企业要有相应的资质,独立发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也要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需要分包的,也要依法进行,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所谓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承包的人;未经许可,分包装修装饰工程发包人,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河南商报记者 熊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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