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提高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近日,省财政下达全省各地2012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8.3亿元。
今年是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实行县级结算的第一年。资金分配根据各地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资金控制规模,向粮油作物种植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
补贴对象主要是纳入我省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在补贴标准上,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为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补贴操作流程要求,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