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学前教育券的领取办法。6月25日起,家有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的家长可到所在社区领取学前教育券。秋季上幼儿园时,家长可以将教育券交给幼儿园冲抵相应的学费。
根据《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券的发放对象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以及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补给幼儿园100元,幼儿补贴200元。
6月25日~7月25日,幼儿家长可在所在社区登记、领取学前教育券。今年秋季入学,家长可将学前教育券交给幼儿园冲抵相应的学费。
据了解,学前教育券适用的幼儿园重点是各级各类普惠幼儿园。每月托费和餐费加在一起,高于当地同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幼儿园,家长将不能使用教育券。
目前,郑州的月最低工资为1080元,那么,每月托费加餐费高于1080元的孩子和幼儿园,都将得不到补助。另外,登记手续不全或未在教育、民政部门注册的幼儿园教育券也不适用。(记者 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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