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可循,考核结果还将与资金拨付及预算安排挂钩。
昨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发布的具体考核标准中,河南将对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千分制考核,并依据各项服务的分值权重确定任务量和资金分配比例。其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占分值的10%,预防接种占分值的11.8%,等等。
在对每一项服务的考核中,标准十分明晰,各提供服务机构必须达到相应的指标(多为数字指标)才能获得相应的考核分数。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例,在对其考核的总分100分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占20分,要求建档率不低于80%;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占30分,要求合格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占30分,要求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不低于60%;健康档案管理及使用情况占20分,要求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有更新及使用记录。
据了解,全省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将成为绩效考核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以及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与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有关要求扣减相应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务资格。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财经法规严肃处理。(河南商报记者 郑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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