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郑州中心城区内的批发市场外迁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迁,还是不迁?
这一次,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一锤定音”。
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批发市场如何搬?迁往何处?老市场如何升级?如何分步实施?政府扶持政策力度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177家商品交易批发市场的外迁,今年启动外迁工作,开展几个批发市场外迁试点,2015年进入全面搬迁阶段。今后四环内除规划的公益性农贸市场等,原则上不再新建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和仓储物流项目。
[关键词] 目标
4年完成外迁
实施意见明确,这次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外迁的主要目的是以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通过4年努力,完成中心城区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外迁工作,带动仓储物流业向环城高速外侧搬迁,从而打造新的商品交易市场集聚区。
外迁主要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177家商品交易批发市场的外迁,把农产品、汽车及汽车后市场、建材家具、钢材、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小商品7类核心业态,打造成全国性的行业龙头市场;打造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集散型商品交易批发市场10家,使其进入全国批发业500强;2015年,力争使我市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超过2800亿元,成为全国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十强市”,基本形成较为合理的商品专业市场集聚发展格局。
[关键词] 谁迁
存在4种问题需外迁
根据要求,在三环以内及商都路两侧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具有批发功能的农贸市场,凡存在以下因素均列入外迁范围: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环境;城市规划区内因受地域空间限制,经济效益差,环境污染大,配套设施不齐全并且提升改造困难;消防安全不合格,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及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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