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记者报道:
5月1日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的第一天,但记者走访郑州多家楼盘与房屋中介发现,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上午,记者走访郑州市区内多家楼盘发现,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在东区一家正在进行房屋预售的售楼中心,售楼小姐以价格未定为由拒绝公示,只是一味劝说顾客买房:
“我们现在需要你交诚意金,你买一套房子需要交十万块的诚意金。我们的价位参考周边,均价肯定不会低于一万。现在是占住优惠,我们现在价格还没有出来。”
而在郑州另一家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又以房源所剩不多为由搪塞看房者:
“价格都记住了,您问哪套我可以直接给您说价格,现在房子比较少了。”
记者又来到一家已经开盘正在销售的楼盘售楼中心,依然没有看到有关一房一价的价格公示表,工作人员却说:
“不是这两天‘五一’放假么?还没来得及弄这个呢。”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可多家中介机构表示尚未接到通知,执行也较为困难:
“我们还不知道呢。二手房没法明码标价,因为主动权在业主方面,比较优质的贴出来,不优质的一般都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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