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盛馨仪 刘奕辰)中原区检察院对一涉黑团伙提出公诉后,昨日,法院对该团伙骨干成员进行了判决。
该团伙由福建省沙县人及本地刑满释放人员组成,他们通过建立“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控制了我市沙县小吃店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等原料的供应,并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行径。
这帮人经常到沙县小吃店进行“检查”
今年37岁的吴金友,福建省沙县安坪村人,曾因盗窃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
自2008年以来,吴金友打着“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的旗号,积极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控制郑州市沙县小吃店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等原料的供应。
逐渐形成了以吴金友为首,以林荣金、阴玉保、孙海涛(另案处理)、孙军鹏(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张亮平、谢火儿、葛会阳、张功印为一般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更好地实施犯罪,吴金友又非法注册成立了郑州金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组织成员进行了分工。该组织要求成员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有严格的内部规定,并根据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奖惩。
组织成员作案后,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吴金友安排参与作案人员出逃,或给予被害人一定的赔偿,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为笼络成员,该组织为成员发放工资,提供吃、住及外出旅游等服务,从而对组织成员形成精神控制。
为牟取暴利,维持组织的发展,被告人吴金友等人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设面粉加工厂,非法生产面条、馄饨皮、饺子皮,并打着“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的旗号,以统一管理郑州的“沙县小吃”饭店为由,强迫该店高价购买由吴金友等人所提供的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同时还强制要求在郑州开“沙县小吃”店的人员入会并交纳会费,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达30余万元,为组织奠定了较强的经济基础。
为维护其在该行业的垄断地位,这帮人经常前往各沙县小吃店内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从外面市场上购买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的,就会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打骂,威逼被害人关门停业,从而垄断了郑州市内300余家沙县小吃店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的供应。
2011年9月8日,公安机关将吴金友、林荣金、阴玉保、张亮平、谢火儿、葛会阳、张功印抓获。昨日,法院对该团伙进行了判决。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