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2日,郏县林某伙同他人在郑州古玩市场通过倒卖假古董的方式骗取受害人17万元现金,作案后林某及其同伙潜逃。时隔4年后,警方最终在洛阳将林某抓获。
2007年,郏县渣元乡村民林某听人说郑州古玩市场上青铜器卖得不错,于是就和另外两名郏县籍男子来到郑州寻找“商机”。
林某等人来到郑州后,先在古玩市场的地摊上花了50块钱购买了一件青铜做的乌龟饰件,按照别人传授的方法将其做旧,然后拿到古玩市场上“碰运气”。
一位姓李的古董收藏者对他们出售的青铜乌龟产生了兴趣,林某等人介绍说这只乌龟是家传的宝贝,要不是家里急着用钱,绝不会卖给别人。
最终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林某等人以17万元的价格将青铜乌龟出售给李某。
当李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郑州警方报警,可这时林某等人已不知所踪。2009年4月5日,林某等3人被郑州警方上网通缉。
今年6月30日,郏县堂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渣元乡村民的举报,村民称林某目前可能隐藏在洛阳高新区某地。
原来林某当年作案后,辗转多地,最后在洛阳落下了脚,并在当地开了一家早餐店当起了老板。
12日凌晨5时许,林某像往常一样出摊,民警装扮成吃饭的客人来到摊位前,乘林某盛饭时迅速将其控制。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民警,林某非常意外,他告诉民警:“没想到逃了4年,最终也没能逃掉。”
民警随后将林某押回郏县,经审讯,林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下一步林某将被移交给郑州警方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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