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勇)5月23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今年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5693.54元,同比增长14.5%;人均可支配收入5340.11元,同比增长14.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8%。
从收入分类来看,一季度四大类收入均有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速较快,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96.21元,同比增长16.4%;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81.4元,同比增长8%;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5.76元,同比增长17.7%;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430.15元,同比增长12.5%。
从高低收入分组来看,城镇居民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减小。占调查户总数一成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35元,同比增长19.7%;同样占调查户总数一成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3466.63元,同比增长11.5%。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收入户的6.7倍,但是增速却相对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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