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记者报道:
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漯河市在全省首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如果在取得合法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买到假劣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先行全额赔付购药款。
“先行赔付”制度施行一个月来,在漯河市赢得广泛赞誉。8月24日,在漯河市区一家药店,正在卖药的市民杨正民告诉记者:“像以前,买着假药了,你只有自己倒霉。现在,假冒产品可以投诉,投诉了以后,监督局可以给你赔偿,这样老百姓不吃亏,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根据漯河市“先行赔付”制度,消费者凡在本辖区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了假劣药品,即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投诉获得先行赔付。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副科长平富岭:“可直接到漯河市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或者市稽查大队投诉,也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如果情况属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先行向消费者赔付购药款,并按有关规定对售假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年来,漯河市持续不断地对全市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全市药品合格率在全省药品评价性抽验中连续两年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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