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共砸坏15辆高档轿车,共盗窃烟酒价值5万余元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韩雪
核心提示
一男子路过一辆停放路边的汽车时,无意间发现致富“捷径”——砸汽车后备厢偷盗烟酒。第一次得手后,该男子又将女友拉下水。截至被捕,二人先后砸坏15辆高档车,共盗窃高档烟酒价值5万多元。4月6日,郑州中原区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分别以盗窃罪、毁坏财物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3万元;判处其女友陈某3年5个月,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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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玻璃,专盗后备厢内烟酒
近几年,由于车内物品被盗新闻屡见报端,不少车主提高了防范意识,不再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中,但像烟酒一类的物品,不少车主仍放在汽车后备厢中。
2009年9月5日凌晨三四点钟,杨某窜至郑州中原区某家属院,经过一番观察,他锁定了一辆本田汽车。趁无人他用砖头迅速砸碎汽车后挡风玻璃,将后备厢内的东西洗劫一空。
据车主回忆,汽车后备厢内有五粮液酒2瓶、硬中华烟2条、帝豪烟1条、黄金叶烟1条及软中华烟7盒,总价值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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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罢不能,并让女友共同行窃
第一次得手后,杨某一发不可收拾,不到半年时间,杨某又连续作案四起,盗窃烟酒、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价值1.5万余元。“几次得手后觉得这样来钱太容易了,就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他觉得自己势单力薄,又将女友陈某拉下水。
“我负责砸车偷东西,你只管帮我运走,抓住算我的,没事。”杨某信誓旦旦。2010年1月17日凌晨,杨某用砖头将郑州中原区某家属院内一辆丰田汽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盗走车内剑南春酒1箱、茅台酒2瓶和中华烟4盒。
随后,杨某又窜至另一小区内,用同样的方法从一辆现代越野车内盗走茅台酒5瓶、苏烟4条。因物品太多,杨某给陈某打电话,让她骑电动车来接应。
回到住处,杨某意犹未尽,又独自骑电动车返回当晚第二次作案的小区,将一辆丰田汽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盗走茅台酒4瓶、黄鹤楼香烟、苏烟、玉溪烟多盒。当天晚上,在陈某的帮助下,杨某共盗窃烟酒价值约1.2万余元。
此后的一段时间,在陈某的配合下,杨某实施了7次砸车盗窃,盗窃物品总价值高达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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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落网,为贪婪付出惨重代价
2011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正在行窃的杨某和陈某被抓获。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杨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单独或结伙多次进行盗窃,数额均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杨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法院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3万元;判处其女友陈某3年5个月,处罚金1万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杨伟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或后备厢中,以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居民小区的安保措施也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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