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见习记者安琪报道:
12月22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会议,对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启动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有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9月,国务院正式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2008年起在中央本级率先实施。截止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市、区实施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会议决定,从明年起河南开始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河南企业实际情况,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标准为: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余额的5—15%上缴;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全额上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在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全额上缴。
会议指出,今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将向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河南重点产业及关键领域集中,优先解决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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