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见习记者王发艳报道:
郑州市20个大型地下停车场19个被挪用,郑州市规划局、停车场管理中心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应着眼长远,加强对停车场的建设与监管。
前段时间,记者走访了郑州市的易初莲花、大上海城等20个大型商厦的地下停车场,发现19个都被挪用,其中在停车最难的二七商圈,有6个地下停车场被改成了商场或仓库。
18日,郑州市规划局召开座谈会,郑州市规划局局长助理杨振茂说,这些地方原始规划中没有停车场,无法查处;而郑州市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只管公共停车场,无权查处单位自建停车场。
针对这种双方各执一词,表示没法管的情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说:
“如果这十几个停车场是他们单位自己建的话,不属于公共停车场的范畴的话,公共部门来管,可能会有困难,因为他们是私有财产的范畴。”
据了解,针对停车场被挪用该谁负责查处的情况,2002年开始实施的《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也没有作出规定。为此,樊明建议:
“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汽车时代,我们现在执行的很多停车场建设的标准还是沿用前期标准,至少我们郑州市、河南省应该有一些指导意见,应该对停车场建设做相应规划,凡是涉及小区建设的应为业主留下足够的停车场,同时我们还有城中村改造、大量新城的建设,一定要为停车场留下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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