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工商局公布了《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在该办法中,根据诚信守法经营情况,工商部门把食品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对D级即严重失信经营者实行惩戒淘汰机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措施
食品经营者将被划分为四个信用等级
今后,只要在河南做食品生意,一个属于你的经营诚信档案就将建立。
3月16日,省工商局公布了《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等,以及经营者所受的处罚,都将被计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办法规定,根据诚信守法经营情况,食品经营者被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A级为守信经营者,要求经营者无任何违法记录,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申诉,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未建立并执行法定自律制度,未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食品申诉且被多次投诉,因一般性食品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罚款或因食品违法行为被行政指导,被归为B级即警示经营者。”
据工商部门介绍,C级和D级属于比较严重的失信经营者。“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违法并被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将被评定为C级即失信经营者。而D级为严重失信,严重违反过《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将被划入此级别。”
每年年初,工商所会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信用进行评价,新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者可视为守信经营者,在年度信用评价前实行动态认定。
管理
D级经营者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据工商部门介绍,被认定为B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A级;C级同理。
而如果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类别,即D级,经营者将不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工商部门将对食品经营者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按照每季度巡查次数,A级经营商户不少于1次,B级经营商户不少于2次,C级经营商户不少于4次,而D级经营者不纳入正常巡查范围,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要依法从重处罚。”
由于学校周边、商业繁华地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其周边、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监管区域,省工商局要求适当增加巡查频次。
在工商部门巡查过程中,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等均包含在检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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