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1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记者刘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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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商家经营的基本准则,一个没有诚信的商家创不出品牌,更走不远。商家善待消费者也是善待自己。昨日,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1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通过以下几则案例,可以发现,部分商家诚信仍有待提升。
据了解,2011年,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网络共接到消费者电话、来信、网上、现场投诉、咨询75447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2149件,已办结2115件,结案率为98.4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1.16万元。
合同
关键词1
付款后才让签合同,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2011年12月31日,消费者冷某到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反映其花5000元购买的昭元儿童摄影优惠卡,在付过款后商家才拿出协议让其签字,发现有使用限制条件感觉不合理,要求退卡,商家以合同约定“如不拍照恕不退款”为由不履行退款责任。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商家的行为已违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没有使用的预付拍照款。
干洗
关键词2
干洗店洗棉衣,取衣时发现有几个洞
2011年4月9日,消费者李某将一件棉衣送至康洁洗衣郑州市淮河西路连锁店干洗。店员现场接收棉衣,查看无破损后开出一张洗衣单交由李某保管,并告知其凭此单取干洗好的棉衣。
几天后李某来到该店取衣时发现棉衣的袖口被洗出几个小洞,个别小洞还有织补过的痕迹,李某当场提出异议,但该店店员执意认为李某的棉衣送来时袖口就已经是这个样子,店方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在和干洗店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投诉到郑州市消费者协会。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该干洗店出具给李某的洗衣单上并没有注明此棉衣有破损,李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协商,该干洗店赔偿李某干洗衣物费用及服装折旧费。
电子
关键词3
买俩苹果手机,均已提前被“激活”
2011年11月25日,消费者徐某到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反映,其刚刚发现自己2010年7月份在河南天佑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百汇店购买的苹果手机激活时间与购买时间不符,怀疑是二手机,要求经销商给予赔偿。消费者徐某称其在2010年7月购买的两部苹果手机,因其中一部出现打不开机、充不进电的情况,去售后维修,查询到其购买的两部手机激活时间分别是2009年9月20日和2010年6月22日,均比购买时间早,且已超过三包保修期限,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其间由于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信息流失给工作带来了不便。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经销商承认公司管理不善,愿意承担公司员工的销售失误,对消费者表示歉意,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出双倍赔偿,计2万余元。
汽车
关键词4
20多万买辆车,10个轮胎都是冒牌货
2011年11月7日,消费者王某在郑州宏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购买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一台,价格23.5万元,于当月14日开始运营,从济源装货运往宝丰,运输途中3个轮胎先后发生爆胎,经宏图公司同意到洛阳的一汽维修站进行维修,然而洛阳维修站不予免费维修,原因是该车10个轮胎及钢圈均非一汽原装配件,王某在与宏图公司联系后,宏图公司答应车开到郑州后给予解决,然而却一直不给赔偿损失、更换原厂轮胎。
2011年11月24日,王某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经调查,发现王某购车时,轮胎已不是原厂轮胎,原厂轮胎每个2000余元,而非原厂轮胎每个1000余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调解,经销商为王某更换了10个原厂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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