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斜坡停车后溜压死表侄 江永一货车司机获刑
红网时刻2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陈祁陵)司机曾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前一天停在家门口坡上的小货车竟发生后溜,将前来拜年的表侄撞伤致死。近日,永州市江永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31日中午,曾某将一辆轻型货车停放在自家屋前的水泥斜坡上。第二天即2017年2月1日(2017年农历正月初五)上午,4岁多的被害人小俊跟随祖父到表伯父曾某家拜年。当众亲戚均在曾某住宅内午餐时,小俊独自一人在屋外前坪玩耍,曾某前一日停在房前的轻型货车发生后溜,致使小俊被货车左后轮碾压,虽被屋内亲人及时发现并施救,小俊仍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曾某停车操作不规范,其过失行为对肇事车后溜起决定性作用,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4月13日,被告人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4月20日,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的父亲达成事故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停车,因操作不规范,导致车辆后溜,以致发生一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被告人曾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事故和解协议,取得了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曾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其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江永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34岁的有妇之夫曾某趁表叔外出务工之机,与33岁表婶熊某“勾搭”上了。熊某与曾某的家都居住在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两家相隔不远,熊某是曾某的长辈,两家是远房亲属,曾某称呼熊某为表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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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3岁女童不愿洗澡,就遭“后妈”猛力推打倒地,数日后不治身亡。由于曾某当时怀有身孕,2013年1月2日至2014年6月30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别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2013年5月4日,曾某剖腹产下一男婴,2014年7月1日,曾某被批准逮捕,7月7日,曾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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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凌晨,石柱县南宾第二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曾某报警称,遭邻居冯某殴打。当天,陈某丈夫冯某出外做工,晚上收工后发现,手机充电器没带,想到回家的路不远,于是回家去取。
6月12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临河区某住宅小区将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嫌疑人曾某(女)成功抓获。目前,曾某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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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警方8日通报,四名男子在网上以代刷信誉度为由实施诈骗,经查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四名嫌犯向警方交代: 2012年底,曾某到四川省成都市打工时,曾兼职做刷手,认为代网店刷信誉很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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