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
但临海一个儿子做法
却着实让人心寒
骗大字不识几个的父母
签了“卖房协议”
收了80万元卖房款后玩失踪
现在父母被人家告了,泪洒法庭
儿子七年前卖房收了80万现金
事情还得从7年前说起,2010年2月9日,临海市民洪先生,从李某某手里购买了,位于临海市一小区的一间三层套房及底层店面一间半,价款为80万元。
洪先生和李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李某某的爸妈也签了字。当日,洪先生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李某某则出具了一张收条。
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拖延了几年没有过户。近几年,房屋终于可以过户了,洪先生多次与李某某联系,希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对方一直拒绝协助办理。
无奈的洪先生,将李某某一家三口,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父亲泪洒法庭:以为签的是“借款合同”
开庭时,被告李某某并没有出现,只有他年逾六旬的父母出现在法庭上。
李父李老汉称,李某某是自己的独子。当时,他拿着一份“借款合同”让他和老伴签字,说自己在外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向朋友借款。自己与老伴均不识字,出于对儿子的信任,两人都在合同上签了字。
老人是自己一直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借款合同”,实际上竟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80万款项已经被李某某独吞,人也是好几年不见了踪影。
法庭上,李老汉一直无法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眼泪不断的往下流。他认为这是重大误解签定的合同,合同不应成立。他不愿意将房子转给洪先生,表示愿意在今后不确定的时间里,慢慢偿还这80万。
法院判定合同有效
洪先生在得知真相后表示,鉴于该房产当时买入价相对便宜,如果李某某愿意转让房子的话,自己愿意按市场价再补贴一部分差价给李老汉。如果李老汉坚持不愿意转让房产的话,希望对方将自己已经支付的80万购房款,一次性归还。
法院审理
李老汉辩称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是因为误认为是借款之用,并非卖房的抗辩理由,且其也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不予采信。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予以支持。
李某某跳下山崖后,在场的亲戚朋友立即帮忙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民警准备再拨打一下李某某的电话,等到天亮后组织更大规模的人员进行搜寻,李某某的电话却意外的接通了。
李某某跳下山崖后,在场的亲戚朋友立即帮忙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民警准备再拨打一下李某某的电话,等到天亮后组织更大规模的人员进行搜寻,李某某的电话却意外的接通了。
今年的4月4号下午5点左右,岳阳一辆押运车接到一家银行营业款箱,里面放有133万元的现金。警方继续查阅监控发现,在押解员将被调包的款箱押运上运钞车时,嫌疑人李某某已经回到了银行柜台内。
今年的4月4号下午5点左右,岳阳一辆押运车接到一家银行营业款箱,里面放有133万元的现金。警方继续查阅监控发现,在押解员将被调包的款箱押运上运钞车时,嫌疑人李某某已经回到了银行柜台内。
3月28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借媒体记者身份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6年8月24日,取保候审的李某某又以同一身份来到虞城县,以曝光该县某局职工裴某接受他人宴请为由,强行索要裴某现金4000元。
2016年12月7日凌晨,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工公寓发生一起坠楼身亡事件。
近日,原本安静的广西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桂平市一职)被一起坠楼事件搅 得沸沸扬扬。12月27日,记者从桂平市委宣传部提供的一份桂平市教育局汇报材料中获悉,李某某生于 1983年2月,已婚,系桂平市一职语文教师。
12月20日,荔波县公安局发布信息:在黔南州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贵阳市将涉嫌杀人碎尸潜逃十五载的省公安厅督办命案逃犯李某某成功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受害人张某某属于不正当的情人关系,李长期受到张的威胁和殴打。
11月19日上午,传媒大学女生受害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被害人父亲表示,由于被告人家属态度一直冷漠,因此不接受被告人父亲庭审后的道歉,并希望对李某某处以极刑。由于李某某父母均是教师,因此李某某辩护方提出李某某自幼得到良好教育,是个守法、善良的孩子,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处罚。
9月7日13时许,营口大石桥市发生一起抢劫运钞车案件。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5岁,系营口某押运有限公司聘用的合同制司机。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呼和浩特的一名李姓女子却用菜刀将自己1岁零4个月的儿子砍死。3月29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新村住宅区发生一起凶杀案,27岁的李某某用菜刀砍死了自己1岁零4个月的儿子。
5月9日,内蒙古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通告,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今年17岁,而被害人邓某某16岁,两人都正处花季。
关于李某某2015年1月13日在微信朋友圈发9张死亡鸟类的照片,并自述“飞龙…国家一级保护…原产地大兴安岭,来之不易”的举报图文。
读者李女士来信:半年前,居住万江的李小姐自行联系到南城某花园一处待出售的三居室房产,卖方李某某很快与李小姐达成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这处房产总价88万元,李小姐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限内支付完所有费用,双方并且约定如一方违约都需支付对方五万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执着的小伙还是被骗了。对此,忙活了大半天的警察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