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张女士没想到,和朋友在短信上的一段口角纷争,竟被朋友将聊天中对自己带有侮辱性的话语记录截图,并附上自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我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做,很多朋友后来都问我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对朋友的做法感到异常愤怒,并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6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张女士的这位朋友因侵犯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法院判决赵女士立即删除其朋友圈相关侮辱性言论,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至少保留3天,同时赔偿张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微信朋友圈辱骂朋友被起诉
今年31岁的张女士是阆中人,在阆中经营一家酒吧,和年长她1岁的赵女士本来是朋友关系,不过,这段朋友关系却在今年3月份“走到了尽头”。
2017年3月6日晚,张女士和赵女士在酒吧喝酒间隙,聊起了另外一位两人都认识的陈姓朋友(女性),不过,谈话间,张女士讲到和这位陈姓朋友因为脾气不和,没有联系。
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赵随后在这位陈姓朋友面前提到了这次谈话,并讲了一些关于张女士的坏话,陈还为此打来电话质问张女士。这让张女士一头雾水,张女士随后在微信上联系赵女士,责怪对方不应该在陈面前添油加醋。事后证明,这是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张女士随后被拉黑。之后,张再次通过短信联系赵女士,成都商报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两人短信聊天记录截图了解,两人彼此都用了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对方,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第二天,张女士便接到很多朋友发来的消息,称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一些对她不利的言论。张女士赶紧打开微信,手机屏幕上弹出的画面让她极度郁闷,因为赵女士竟然将此前在短信上辱骂她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同时出现的,还有张女士本人的照片。赵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写到:“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
“很多朋友都看到了这条消息,都打电话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说,这件事对自己的影响很大,甚至有人将此事告知父母,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这件事还引发了自己与丈夫之间的矛盾。
3月8日晚,张女士约赵女士解决双方因微信所引发的事宜,后经阆中市沙溪派出所出警解决未果。之后,张女士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当面向自己道歉,并通过当地媒体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平台上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张女士还要求赵女士赔偿自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她在朋友圈道歉3天
一个月后,案件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得知,庭审当天,作为被告的赵女士并未出庭,亦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6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语言以及附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最终判决赵女士停止对原告张女士的侵害行为,删除其朋友圈内的辱骂、侮辱性言论及所附上的原告张女士的照片,并在朋友圈内发布向张女士的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三天,同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不过,张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赵女士目前尚未在朋友圈的道歉,自己接下来打算申请强制执行,记者曾试图联系赵女士,未果。不过,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本案目前尚未过上诉期,赵女士若对本案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焦点一:
在朋友圈辱骂他人,可能涉嫌违法
本案主审法官解释称,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民事主体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质客观、综合的评价,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在本案中,赵女士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言论并附上原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在朋友圈内引起了朋友的关注,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
同时,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赵女士所发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了较大范围内的传播,该辱骂、侮辱性言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被告赵女士理应当向原告张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焦点二:
除了经济赔偿,还要在朋友圈发道歉函
按照张女士的理解,赵女士的行为对自己和家庭造成太大负面影响,除了要求经济赔偿外,还要求对方当面向自己道歉,并在报纸、媒体上刊登道歉信为自己消除负面影响。不过,法院最终判决显示,除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仅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不低于三天的道歉函。
对此,本案主审法官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赵女士发布的消息主要是在自己的朋友圈传播,而且很多人都是她和张女士共同认识的朋友,传播的范围有限,鉴于此,才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向张女士发布道歉函为其消除影响,“这也是对大家的一种警示,每个人,在个人朋友圈发布消息时,也要慎言。”
焦点三:
骂人者拒道歉,受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主审法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果赵女士没有上诉,又拒不在朋友圈内发布道歉函,张女士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以赵女士名义发布对张女士的道歉函刊登在当地媒体上,不过,相关刊登费用将由赵女士承担。
该名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将张女士退卡的申请递交至公司,7至10个工作日退还张女士卡内金额。
据张女士介绍,她时常购买双色球,每次投注也多,算是自己的一个娱乐方式,基本上都是凭着感觉选号。当期购买时,她先选好了1注“6+2”复式双色球号码,来到位于黄河路经七路口附近的福彩投注站,先购买了2倍,临时又增加了1倍,共3倍投注。
想到只是转邮下电话卡,张女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于是答应了同学的请求,收到电话卡后,没有拆封直接邮去了安徽。之后,无论张女士再怎么问,同学找出多种理由就是不帮他查看,之前邮寄过去的电话卡是多少号。
” 记者在该小区中看到,1号楼共17层,入住的人还不多,张女士家楼上有几台空调的冷凝水管没有按照规定接入专门的排水管中。记者就此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业主已经向他们反映多次了,他们正在1号楼排查,督促业主将空调冷凝水管接入专用的排水管。
张女士今年27岁,在一家超市上班,丈夫平时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聊过几次后,李某提出和张女士见一面,张女士见其谈吐斯文便一口答应了,可李某却因为临时有事没能赴约。张女士说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家里了,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脱掉了,张女士怀疑自己被李某下药性侵。
“方教授,我今天已经可以爬39梯楼梯了,才有一点点累。据川大华西医院心脏内科方元教授介绍,通过问诊,他了解到张女士正在服用一种控制心跳过快的药物。
其中一人鼻子被打成骨折。
据安徽商报消息,今年1月28日10时,吴女士和张女士在瑶海区一超市前不期而遇,两人几乎同时看到了地上的10元钱。结果,因为这钱的归属问题发生厮打,吴女士一拳将张女士鼻子打成骨折,结果10元钱没拿到,反赔2万6,还面临故意伤害指控。
与在网络上认识的女网友见面后,男子谷某用棍将女网友打伤,还抢走了1万余元钱。6月2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获悉,和平公安分局中华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谷某抓获。5月18日20时许,有市民报警,称一男子在与女网友见面时,用棍将女网友打伤,并抢走了1万余元现金。
与在网络上认识的女网友见面后,男子谷某用棍将女网友打伤,还抢走了1万余元钱。6月2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获悉,和平公安分局中华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谷某抓获。5月18日20时许,有市民报警,称一男子在与女网友见面时,用棍将女网友打伤,并抢走了1万余元现金。
若不是儿子王海文患上白血病,李建雄夫妇会选择把维护了15年的秘密永藏心底。昨日下午6时许,张女士抵达浙江台州市中心医院,见到儿子海文的那一刻,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显然难掩激动。
保姆、雇主,本来只是合同上的劳务关系,但成都市民胡先生,把劳务关系变成了一份真情。得知实情后,胡先生一家商议后决定,应该尽力帮助她:先一次性预支5年共计10万元的工资,相对应的,张女士承诺照顾胡先生五年以上。
经过向法官咨询,今年3月3日,张女士立即来到荥阳法院,向法院正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再婚丈夫以妻子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为由,对母女恶语相向。
昨天上午,长春下着小雨。青年路长春市司法局门前人行横道旁的隔离带里,有一块已经破碎的手表,时间定格在12时22分,而手表的主人———一位64岁老人的生命,正是停止在5月9日的这个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