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底,市民邹某在某网站发帖称,在其孕检时,因宝安区妇幼保健院超声检查医生吕某某使用探头用力过度,导致其腹中胎儿死亡。该帖中多次用比较激烈的言语指向当事医生。日前,涉事医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需进行精神赔偿。该案于5月22日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日继续审理。
事发后,该医生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被告邹某侵犯其名誉权。原告吕某表示,被告丧子后在网上发帖“深圳宝安妇幼B超吕某活活打死我22周的宝宝”;2016年8月30日,原告知此信息后夜不能寐,无法正常工作,9月1日前往康宁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应激性精神障碍,建议休息15天。原告认为被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给原告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和精神痛苦,也由此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
据介绍,经过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根据法医系统尸体解剖检验,邹某之女体表及内部器官未发现机械性损伤征象,故可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结合案情分析,邹某之女属未成熟儿,符合宫内窒息死亡。
该案于5月22日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吕某参与开庭审理,被告邹某没有出庭,委托了辩护律师出庭审理。庭审进行至交换证据阶段宣布休庭,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交锋
A
胎儿死亡是否与涉事医生有关?
庭审过程中,原告医生吕某某表示,其和被告邹某此前不认识,并没有任何冤仇,不可能故意对其腹中胎儿进行敲打,其只是进行了正常的检查操作。此外,其对邹某检查时,发现邹某身体某些指标显示异常,这些都可能对胎儿的发育造成影响。
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在检查的时候,医生对邹某腹中胎儿敲打了两三下,当时邹某就觉得腹中疼痛,但是并不敢吭声,此后就出现了异常导致腹中胎儿死亡。
对此,原告方则反驳,根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医学鉴定显示,邹某之女的尸体体表及内部器官未发现机械性损伤征象,故可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因此可以排除与医生操作有关。不过,邹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医学鉴定只是说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并不能排除与医生吕某某的操作有关。
B
被告发帖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原告方表示,被告在网络上发帖之后,被多家网站转载,有的帖子点击量达到了6万多,失实的内容对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此外,经过康宁医院检查,还出现了抑郁等症状,因此提出误工费和精神损失等赔偿。
对此,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的发帖只是在3个网站上,在公安部门介入协调处理后,也积极联系发帖网站,配合原告删除了帖子,前后不超过10天时间,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被告辩护人表示,原告只是提供了单位打印的两张证明,无法证实被告确实是因此此事而有过休假等情况。
对于涉嫌侵权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经受了丧女之痛,当时情绪非常激动,因此在网上发帖,发帖的内容大体上符合事实,只是在个别用词上有些情绪化,愿意就用词不当向原告表示道歉。
实习医生私自为人做变性手术 致其丧失生育能力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实习期间私自为他人做手术,致人重伤。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丛林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4岁的实习医生丛林通过一个“变性手术”QQ群与深圳的李某相识。经过几次私聊,李某再三请求丛林为他做变性手术。双方约定,丛林帮李某进行双侧睾丸切除手术,李某支付丛林1000元手术费。同年12月26日,李某按照丛林的要求,自己携带手术器械及药品来到大丰,在丛林的宿舍内接受手术。术后,李某因身体极度虚弱被所住宾馆老板发现,将其送往医院,丛林非法行医由此案发。
超声科NT检查 实现胎儿发育异常的早发现早解决
4月9日凌时4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来到广西民族医院急诊科就诊。医生称,目前对阴茎折断的治疗主张是早期手术治疗,不仅可以降低损伤后并发症的发病率,而且可以使患者阴茎功能早日恢复。
加拿大亚伯达省一对年轻夫妇于5月剖腹产喜得四胞胎女儿。日前,已经两个月大的四胞胎姐妹拍摄了一组排排睡的写真集,温馨十足,萌化人心。
X片,也就是胸片,是通过X线能透视的原理,检查肺部有无病变的一种方式。美国儿科学会会刊《儿科学》也在今年3月发表文章称,寻求小儿肺炎诊断替代方法的医生多了一种有效的诊断方法——肺部超声。
日前,由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大众医学》共同编制的《中国脂肪肝防治指南(科普版)》正式发布。从小控制体重,减少超重肥胖的发生,对预防肝病至关重要。
韦布夫妇在做超声检查时意外发现怀的是四胞胎。
近日,网上一段以“你砸医院招牌,医院砸你饭碗”为题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这段视频拍摄的是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原超声科主任兰越峰在医院走廊待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