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要不要放开?由《人民日报》报道引发的相关讨论,有了官方回应。
2月8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已注意到这些讨论,代孕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国家卫计委将继续严厉打击涉及代孕的违法违规行为。
改用尼古拉斯·赵四的名言: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讨论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讨论讨论。代孕要不要放开,仍有争议;但关于代孕问题的讨论要不要继续,则本不应该有太多争议。
毕竟问题就摆在那,不孕不育夫妻的生育需求跟部分年长夫妻的二孩需求叠加,又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若将这问题塞进“敏感化”的黑箱里,恐怕解决不了难题,只会导致问题连着问题——那些代孕诉求不会消失,却会转向地下,“黑市代孕”潜滋暗长之下,衍生的问题会更多。
在此背景下,权威媒体的报道犹如一根燃着的引线,引爆了关于代孕的讨论,无关“造势”,只是“顺势”——顺势递上一把火,将被现实拉低了燃点的代孕争议一下子就烧至滚烫。这也说明,代孕问题大有拉上台面供公开讨论的必然。
虽然,那些坊间争论与学术探讨,未必能消弭争议,但重要的是去敏感化,将它从“谢绝讨论”的禁区里拽出来。如果说在代孕问题上力求共识,是代孕政策调整与否的前提,那让代孕问题褪去“敏感”色彩、变得可讨论,则应是前提之上的前提。
讨论无禁区,行政要有据。本质上,卫计委方面的回应,并不是要终结讨论,只是对舆论场的讨论中官方话语缺席的填补。对政府部门而言,在法律还未对代孕“解禁”的语境下,依照现行法规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题中之义。
媒体讨论“代孕”问题没有问题,政府部门严打违法违规“代孕”也没有错。讨论归讨论,执法归执法,都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逻辑:不能因为代孕尚处于违法违规范畴就禁止讨论,也不能因为权威媒体讨论此事,政府部门就放弃执法原则。
将来,若我国法律法规在代孕问题上形成新的共识,那该依的“法”也当及时调整。行政行为要有据,此处的“据”指的就是以法律为准绳,指向的是契合法治精神。
“人法可易”,代孕最终能否在法律层面得到合法化,其实都很正常。世界上允许和禁止代孕的国家都为数不少,代孕终究会牵涉到太多生育伦理困境与法律纠纷。而这些纠纷的消弭途径,除了更开放、充分的讨论,别无他途。
文/佘宗明
2月8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已注意到这些讨论,代孕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国家卫计委将继续严厉打击涉及代孕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然,那些坊间争论与学术探讨,未必能消弭争议,但重要的是去敏感化,将它从“谢绝讨论”的禁区里拽出来。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8日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他表示,国家原卫生部曾以部令的形式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来,很多高龄妇女加入了生二孩的队伍,各地医院产科迎来婴儿出生潮。王丽娜介绍,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早产率、妊娠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比自然妊娠高,多胎比例明显升高。
2016年5月,上海松江区捣毁一特大代孕窝点,现场发现胚胎4枚及受精卵6枚。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各大城市的代孕价格不一,北京最贵,上海处于中游,代妈的报酬则相差不大。
婚后未能孕育的夫妇两人求子心切,想方设法找来卵子“借腹”代孕生了一对龙凤胎。
时长:21分43秒
32岁的项小雯大学毕业后到佛山市一家制衣厂打工。一天晚上,项小雯对俞正非说:“你去跟王荣说,以后就不用她代孕了。
代孕是指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对于“代孕究竟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前几天,李松美再次联系罗先生,希望他珍惜这两个来之不易的宝宝,能够继续履行协议,否则他就要自掏腰包垫付代孕妈妈的补偿费。
代孕,对一些人来说既隐秘又无奈,多年以来关于"代孕究竟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沉寂一时的地下代孕市场又活跃起来,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也浮出水面。此后由添一代孕方面协助物色代妈。
港媒称,内地夫妇海外代孕潮近年吹到日本。报道称,除了年老、不孕等原因而寻找代母,部分夫妇却是为了日后能在日本定居,而选择在日本寻找代母。绝大多数代母均是在日本居住的中国女性,极少数为日本人,部分人因生活拮据或欠巨债而当代母,每次可获200万日圆(约11。
港媒称,内地夫妇海外代孕潮近年吹到日本。日本媒体报道称,不少有生育问题的内地夫妇近年通过地下中介到日本找代母产子,每次收费高达1500万日元(约合87万元人民币)。
在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在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在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介绍,国外大多数国家同样禁止代孕,但他认为应该区分不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