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牌号为沪FN8116的白色出租车不避行人右转。监控截图由交警部门提供。
东方网1月23日报道:今天上午10时许,永兴路共和新路路口,南北向绿灯亮起,一位身穿黑色羽绒服的女子南向北过马路,多辆小轿车又顶了上来,黑衣女子在马路当中几次想要穿越,都被不断右转开过的机动车打断脚步。
记者在现场看到,仅短短10几分钟,就有七八辆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右转。这些司机可能不知道,他们的违法行为已经被距路口龙门架上的电子警察记录了下来,经过后台人工审核后,将被处以100罚款记3分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永兴路共和新路因为毗邻南北高架永兴路上匝道,车流量一直很高,特别是永兴路西向东右转弯的车辆,因为赶时间上高架,常常毫不减速地驶过斑马线,毫不避让正常通行的行人。从去年12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这里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截至1月16日,已经抓拍了318条。其中200多条违法已经处理,没有出现行政复议的情况。
上海市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张瀛漩透露,电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离交叉车道左右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所有照片都会经过人工比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交通协管员或清洁工出现在人行通道上的情形,交警会在后台自动删除,如机动车驾驶员确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调阅抓拍照片。
交警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被“电子警察”拍摄后,驾驶人将受到100元罚款及记分3分的处罚。
交警总队表示,此类电子警察将视试点成效而后在全市其他相关路段予以推广。
上海交警整治违法滥用远光灯 请驾驶员"以身试灯"
远光灯亮起的那一刻,驾驶员吴先生下意识把手挡在了面前,“太刺眼了,眼睛都睁不开。”
1月10日傍晚,由于滥用远光灯,吴先生在上海交警的建议下,亲身体验了一回远光灯的“杀伤力”。
在当日1小时的整治行动中,上海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淞沪路殷行路路口,对违法滥用远光灯、夜间行车不开灯等“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仅一小时就查获5起。为使驾驶员切身体会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交警邀请违法的驾驶员“以身试灯”。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科科长庞春生说,认定一辆车是否闯红灯,需要有“电子警察”抓拍的3张照片作为证据。即使雾确实非常大,“电子警察”受到了干扰,无法抓拍到汽车闯红灯,司机也不能因小失大,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车行路上,司机最担心的是一不留神就被无处不在的电子警察抓拍到。
为有效掌控辖区治安动态,夏邑县公安局会亭派出所充分利用各单位、各小区及路口、街面的视频监控,结合本所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密织治安防控网,充分发挥“电子警察”的作用。
缓堵保畅是全市惠民工程的头等大事,也是全市各级交管部门的主业。根据西安市2013年缓堵保畅的工作安排,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有十项牵头任务和十项配合工作需要担当。
昨日上午,万州北滨大道国本支路路口,一驾驶员违停后使出浑身解数与“电子警察”(违章监控摄像头)大玩“躲猫猫”,最后“惨败”,累计被扣15分、罚款500元。
开车去郑州东站送亲友的市民注意啦,今后车辆在驶入站台后要按规定车道行驶,送完亲友短暂停留后要立即驶离现场,千万别逆行、超速,否则将会被“电子警察”记录下你的“不良行为”。
7月29日凌晨,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电子警察”仅用一个小时就将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破获盗窃案件10余起。
我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简称“电子警察”)已于1月1日零时正式启用。仅仅启用12秒后,首例交通违法行为就被抓拍,而在当天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中,闯红灯、逆向行驶、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多。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随着57个区间测速点段的布控,五一期间,那些指望“电子狗”规避超速处罚的“快车手”们可以放弃这个念头了。“有了区间测速,那些靠‘电子狗’提醒,或看到电子眼一脚刹车踩下去,过去后再加速的小伎俩就不灵验了。
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品位,4月7日,鹤壁市在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推进会。
“两轮车、三轮车整治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进行配合。”冯勃说,今年3月底前,支队将出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市区内划定严禁、严管和一般控制区域。
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河南高速交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畅通。
据悉,目前小型车超速低于20%,扣3分,罚款200元;超速大于20%小于50%,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大于50%,扣12分,罚款2000元。大型客货车,超速低于20%,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大于20%,小于50%,扣12分,罚款200元;超速大于50%,扣12分,罚款2000元。
为了不让电子警察抓拍到车辆的真实信息,躲避交管部门处罚,司机吕某耍起了小聪明,将车牌上的字母“M”改成“C”。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因变造号牌,吕某在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被商丘高速交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严厉处罚。
近日,在微信圈里流行着一个郑州电子眼抓拍数量前十排行榜,很受开车一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