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再买一套住房,夫妻二人协商“假离婚”,等买好房子再复婚。谁知“假离婚”变“真离婚”。昨天,男子李文(化名)来到武汉市妇联求助,希望能够挽回与前妻的婚姻。
李文说,上个月武汉限购再升级,前妻周丽(化名)主动提出买房设想,“她当时说,手上的闲钱放着也是放着,就当做个投资。”李文本来就有买房打算,于是很快同意周丽的建议。
根据当时的购房政策,两人如果想买二套房,首付要交五成以上,但两人手头并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周丽提出“假离婚”,买了房之后,再复婚,还逼迫李文签下协议,如果“假离婚”期间,李文变心,要支付周丽30万元。看着周丽这架势,李文很安心,“我当时想,她肯定是怕我变心。”
谁知,两人协议离婚后不久,周丽与初恋男友走到了一起。李文多次找到周丽,希望能够复婚。但是周丽不为所动。因为是“假”离婚,签字时,两人并未对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做详细协商。如今,孩子由外婆带,李文进不了家门,家里的银行卡都在周丽手中,“现在看来,她是蓄谋已久的,她婚内有情夫,属于婚姻过错方,可事实却是我被净身出户了,这不公平!”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点评,《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说:这个离婚证是不假,但当时离婚是假的!她的官司能打赢吗?打不赢。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只要离婚是双方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就是合法的。案中李文和周丽离婚已成事实,如果双方当时未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进行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按照政策,以户为单位计算,秦红和先生名下已有两套房,在上海不能再贷款买房。秦红介绍,按上海市规定,300万以上的房子属于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70%,与之相对,300万以下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为50%,“300万在上海只能买60平米的房。
时隔两年,郑州市再次启动楼市“限购令”,为了购房名额,“假离婚”又热了起来。对于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的效力,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要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
对于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的效力,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要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
当日15时20分许,何山将男子手中所提的白酒拿走,又将男子搀至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后拿出50元钱要求的哥帮忙将男子送回花园口的家中。
男子自称在花园口区域居住,最近想再买一套房,就和妻子商量假离婚,离婚证办下来后妻子不见了,几番联系和寻找后他发现假离婚弄假成真了。当日15时20分许,何山将男子手中所提的白酒拿走,又将男子搀至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后拿出50元钱要求的哥帮忙将男子送回花园口的家中。
记者在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8日下午办理离婚的80后占主流,其中还有一个男方是1993年出生,女方1995年出生,俩人8月才登记结婚。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离婚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上海楼市限购将升级”的传言虽已被辟谣,但其引发的“离婚潮”却未平息。9月5日,厦门继苏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线城市,加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全国已有6个城市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购政策。
刘某和丈夫周某结婚30余年,婚后双方生活稳定、感情基础稳固,并育有一子,现已成年。
部分地区再现应对楼市调控的假离婚潮。网民“舒圣祥”也表示,“楼市离婚潮”表面是人们为了购房而不择手段,背后却是楼市调控仍停留于复杂的“需求侧调控”而非简单的“供给侧调控”的弊端。
结婚30年的丈夫周先生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劝说妻子刘女士与其“假离婚”。
结婚30年的丈夫周先生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劝说妻子刘女士与其“假离婚”。刘女士诉称,她和周先生于1985年9月28日结婚,婚后双方生活稳定、感情基础稳固,并育有一子,现已成年。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的一则“假离婚骗贷700万炒房”消息引发关注。数据显示,首套房方面,农行调整为8.3折,南京银行、建行、天津银行、东亚银行调整为8.5折,花旗银行调整为8.6折,利率8.5折仍为主流;二套首付方面,南京银行调整为4成。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的一则“假离婚骗贷700万炒房”消息引发关注。数据显示,首套房方面,农行调整为8.3折,南京银行、建行、天津银行、东亚银行调整为8.5折,花旗银行调整为8.6折,利率8.5折仍为主流;二套首付方面,南京银行调整为4成。
这几天,网络社交媒体上,一条所谓“炒房终极模式”被高频次转发,引发热议。一道看起来“完美”的“稳赚不赔”的算术题,在业内人士看来,“属于梦想,不可能”。
本市一男子为躲债与妻子办了假离婚,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当天等到晚上10点,被他打走的妻子仍未返家,躲债男不忍10多岁的孩子没人管,便决定把孩子送到位于杜儿坪的姥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