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锁的门轻松就打开了
张江林觉得,一纸租约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
重庆晚报讯24岁的张江林在南岸六公里府邸美郡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最近她很烦恼,原来在她不在家的时候,房东竟不请自来,随意进出。
“1月5日那天下班回家,发现原本反锁的门一打就开了,卫生间的东西也被动过,厨房的灯也开着,我很害怕以为进了小偷,但是一样东西都没少。”张江林心有余悸地说,“我赶紧给房东白先生打电话,问他有没有来过,他说来拿了一个锅。”知道真相后的张江林很气愤,她认为自己付了房租,也就在合同期内持有了房子的使用权,房东不能持有房门钥匙,更不能未经允许随便进入,于是她质问房东为什么不事先跟她打招呼,但房东却说,这是他的房子,他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张江林和房东白先生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今年1月25日到期,这一年来房东不止一次私自拿钥匙开门了,她的室友唐勇回忆说:“去年11月的一天,我还在房间里睡觉,他就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了,也是拿了东西就走了。”记者拨通了白先生的电话,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是我的房子,又不是宾馆,我有权利随时进出我自己的家,再说了,我又没有偷她的东西,她有本事去买房子,买不起房子租房子就没有权利不准我进去,我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谭英也是一名房东,听到这样的事情她很惊讶:“我把位于长江2路的房子租出去后,钥匙都给租户了,没经租客同意就擅自进去的事我绝对不可能做,房子相当于已经属于他们了,我无权再进出人家家里。”
房东白先生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租客房屋的行为对吗?记者咨询了重庆商策律师事务所的余鹏律师,他解释道:“法律规定,除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房屋是个人的私密空间,房东将房屋租给房客,也就意味着将私密空间转给了房客,房子的使用权就归租户所有,房东要进屋,即使是取自己的东西,都应提前向租户预约。因此,房东无权擅自进入已出租的房屋,不仅是对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还侵犯了租户的私人空间。如果租户由此遭受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房东须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
一男子一手拿到一手拿打火机准备轻生,这是为啥想不开呢?
综合媒体报道,对法国学生来说,开学的时候总会碰到一些费心伤神的难题。《近距离》周刊称,9月初,这位24岁的总统千金透过互联网在巴黎找到了一间带家俱的公寓住房,面积40平方米,月租1200欧元——这是巴黎的市场价格。
陇海路上一处学区房,一个中午竟有多家房产中介的几十个业务人员,带着几十个人去看房,业主一看这架势,坐地起价,价格抬高10万元。
在购房人和房产中介的眼里,郑州二手房的价格,以6月份为分水岭,让他们感觉到有些“疯狂”。城东路北段一家房产中介的业务员甚至说,房子卖多少钱,现在都是房东自己说,让中介感觉都没有什么市场参考价了。
陪妻子回老家生育归来,却发现房门换锁。5月14日,家住北滘的梁先生向记者反映,如今新旧业主都联系不到,虽然其持有租契,却有家难归。”
今年7月,年轻女子李某租住一间平房,住了两个月之后才发现,房东在屋内安装摄像头。李某认为,自己在房东的监视下无任何隐私可言,遂将房东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
在租住的房子到期后搬行李时,将一个手提袋落在了原出租屋内。两天后的8月30日,她再来取时发现袋子已不见了,房东称当垃圾给丢掉了。王女士称袋子里有价值2万元的首饰,要求房东赔偿被拒绝。
一根蜡烛引发火灾,房东对租户的装修不满,并索要房屋市值及租金贬损补偿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赔偿房屋市价及租金贬损之诉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法官从数百件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总结出了卖方意图违约的八大不靠谱表现,提醒买房人要小心。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家住西下池的张女士,却遇到了专吃窝边草的兔子。租了她四年房子的老房客于某,这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却偷走了她的电动车,这也让张女士的心里“拔凉拔凉”的。
租房遇上中介公司跑路,马女士这回只能“认栽”了。“听说受害的租客、房东有2000人,中介公司卷走了上千万元的房租。”昨天,东方今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名为“爱房房产”的中介公司已人去楼空,电话要么关机要么欠费。
租房遇上中介公司跑路,马女士这回只能“认栽”了。“听说受害的租客、房东有2000人,中介公司卷走了上千万元的房租。”昨天,东方今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名为“爱房房产”的中介公司已人去楼空,电话要么关机要么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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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假房东”骗局被房产中介识破后,关于“二房东”、“三房东”之间有什么约定,连真房东都不知道。
很多包租公包租婆可能不知道,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自己的免责条款,但在法律实践中,有些免责条款却无法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