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第一案”车主陈超胜诉】12月30日,2016年倒数两天,四度延期后,专车第一案宣判了,车主陈超胜诉。
“专车第一案”是一场漫长的行政诉讼。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使用“滴滴打车”软件载乘客被抓,罚款2万元,随后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
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中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于同年4月15日开庭审理。该案先后四度延期,历时一年多,也是国内第一起私家车主使用打车软件载客而被处罚并诉诸法庭的案例, 被公众以及媒体广泛关注,被称为“专车第一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陈超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但是考虑到网约车这种共享经济新业态的特殊背景,认为该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
也认为虽然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可以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但是因为陈超仅在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中仅具体实施了其中的部分行为,在现有证据下,被告将本案行政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全部归责到原告,并对其个人做出了较重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和数额畸重,存在明显不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没有违法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具体情节,也应当撤销。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布判决,撤销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于2015年2月13日作出的鲁济(01)罚(2015)87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负担。
2016年12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晚上十一点多,众多车主仍然陆续赶到加油站排队加油,赶在油价大涨前夕将油加满。
王先生赶到后傻眼了,自己的车后备箱坏了,标致汽车前后都有损伤,第二辆被撞的汽车车身也陷进去一个坑。据负责处理该事故的市公安交管支队四大队民警说,坡道停车不拉手刹最易发生溜车的情况。
至于没有牌照、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可交由交警部门认定后移交车辆报废企业进行销毁。有人认领的“僵尸车”,无论是否有牌证,车主都应承担相应的停车和处置费用,还要承担违法后果。
据河南交通广播,今天(11月3日)早上7:50左右,中州大道北向南陇海高架桥下,一辆红色私家车撞到了一辆电动三轮事故,北向南只剩一个车道,后方堵到郑汴路下桥口。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红色私家车停在中州大道陇海路北向南的左侧车道上,旁边还有一辆翻车的电动三轮车。
车身落满厚厚灰尘,轮胎干瘪变形,车窗玻璃不知去向……在城市里,不少长期废弃不用、无人问津的汽车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车身落满厚厚灰尘,轮胎干瘪变形,车窗玻璃不知去向……在城市里,不少长期废弃不用、无人问津的汽车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
一般情况下,有市民会通过诸如114或者12580的注册进行挪车,但是这些服务会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也会有通过拨打110,通过报警来查找车主来挪车。目前,“微信挪车”已经在“郑州交巡警四大队”微信平台试运行几个月了,有少量市民已经享用到这个服务的方便、安全啦。
据江淮晨报报道,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上,原本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名女子从车上跳下,躺在马路上昏迷不醒。就在民警赶赴事发地点途中时,轿车司机将躺在地上的女子抱了起来,然后塞进了轿车后排,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
重庆哈弗车青藏线上全车遇难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10月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上车主韩远健,他正在合川不断接听各路亲朋好友打来的电话,不停解释和报平安,忙得不可开交。有了车主相关信息后,寻人事件升级,众多网友接力转发,希望能够尽快寻到车主韩远健的亲属,告知其遇难消息。
9月29日下午1点28分,在巴城人民医院附近,7岁小男孩刘刘(化名)驾驶电动三轮,撞伤了两位70岁老人。据了解,事故车是送牛奶专用车,事故地点离送牛奶的地点100米左右,刘刘先撞上了坐在街边的张大妈,随后又撞上了走路的文大爷。
9月29日下午1点28分,在巴城人民医院附近,7岁小男孩刘刘(化名)驾驶电动三轮,撞伤了两位70岁老人。据了解,事故车是送牛奶专用车,事故地点离送牛奶的地点100米左右,刘刘先撞上了坐在街边的张大妈,随后又撞上了走路的文大爷。
相信大家已经明白的原委,就因为杨先生的一个不经意的变道,激起了周辰的“路怒”。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被告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事故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办案法官提醒广大车主:不要随意出借车辆,同时也要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昨天在郑州商城路,附近市民反映一辆黄色的福特轿车斜停路边占压盲道,至少10多天时间不见车主开走,辖区交警在其前挡风玻璃处开具了7张违章停车的罚单,却仍不见车主现身挪车。
两年前,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规定2010年9月1日后上牌的新车改为6年一审,即人们所说的“6年免检”。
免检到期后年检怎么办?